近日,国内一航班因旅客携带的充电宝冒烟紧急备降而引发热议。
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许运华表示,符合登机条件的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不可托运,且每人不得超过两个,每个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瓦特小时),也就是电量27000毫安左右。对于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带上飞机,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
此外,飞行途中不能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因为飞机客舱属于增压环境,起降过程中客舱压力波动会导致内部的锂电池产生变化,使用充电宝易引起发热和自燃风险。
许运华提示,购买充电宝时,应注意查看产品上是否标注有强制性3C认证。充电宝的最佳使用温度是0-40℃,应避免将其放置在高温、封闭或不利于散热的环境下;避免摔落和重压,以确保充电宝的物理完整性。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充电宝异常发热、鼓包或发出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寻求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