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发普字〔2022〕29号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强支撑,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一、时间和主题
2022年全国科普日主题为: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定于9月15-21日在全国各地集中开展。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全国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之际,进一步将弘扬科学精神与增强科技创新活力相融合,将弘扬科学家精神与激励爱国奋斗相结合,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营造爱党爱国、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创新创造潜能,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贡献。
(二)聚焦重点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国家重点工作,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等科技发展前沿,让更多公众深刻感知前沿科技魅力、主动服务融入国家重点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深化文明实践,培育时代新风。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科技文化场馆等阵地,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四)立足群众所需,赋能基层治理。围绕科普助力“双减”、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科学防疫、数字素养、知识产权、国防知识、防灾避险、低碳生活等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将科普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主要活动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聚焦重点领域、面向基层所需、服务创新发展、促进素质提升的系列科普活动,着力组织好2022年全国科普日北京主场活动、部委主场活动、省级主场活动、系列联合行动、“云上科普日”活动和特别参与单位专项科普活动。
(一)北京主场活动。在中国科技馆和北京科学中心开展北京主场活动,汇聚各主办单位、一体两翼优势资源,打造精彩纷呈、内容丰富的主场活动。
(二)部委主场活动。动员2022年全国科普日联合主办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优势,开展全国科普日部委主场活动,示范引领本系统相关单位重视科普工作、参与科普日活动。
(三)省级主场活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省级主场活动,邀请党政领导、科技工作者、广大公众参与活动,带动各地掀起科普活动热潮。
(四)系列联合行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汇聚多方科普资源、协同社会各方力量、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系列科普联合行动。
1.部委系统联合行动。联合主办部委动员本系统各级单位,围绕信息技术、科学教育、核科普、自然资源、生态文明、节水科普、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科普、林草科普、科普文学创作、食品安全等本系统的相关领域,广泛动员学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社会组织、媒体、文学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增强公众意识。
2.学会科普联合行动。发动各级学会,积极组织、动员、服务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发展壮大学会科普工作队伍,为公众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科普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探索创新路径,为学会科普工作提能打造品牌、积累经验。
3.全国科普示范县联合行动。2021-2025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和认定单位,结合县域实际,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高质量、品牌化、多样化的科普活动,丰富县域科普服务供给,提升县域居民科学素质。
4.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科技馆以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科普阵地作用,开展研学体验、科学教育、科普报告等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服务中小学“双减”和公众科普需要,提升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公众对科学价值的认同。
5.农技协联合行动。充分发动农技协组织、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面向农民普及先进技术、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6.企业科协联合行动。发动各类企业,特别是成立企业科协的企业,立足企业创新成果、科技特色,面向公众开放企业场馆,开展企业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展现科技助力企业、创新赋能企业的重要成果,营造崇尚创新的氛围。
(五)“云上科普日”活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做好各地各类线上科普活动的集中汇聚和宣传展示,推出“云上科普日”、“开学科普季”、网络互动话题、直播等系列线上活动,扩大优质线上活动影响力和服务面,共同营造爱科学、学科学、传播科学的网络环境,带动广大公众参与线上科普活动。
(六)特别参与单位专项科普活动。与中国科协签署全面战略协议的清华大学、中国石化、中国银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交集团、中国国新、中国煤科、国家能源集团、海南大学等单位,聚焦科学与艺术、清洁能源、金融风险防范、青少年科技教育、民航科技与绿色、创新科技、智能机器人守护煤矿安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主题,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博物馆沙龙、重点实验室开放、青少年实践体验、观影观展、短视频大赛等专项科普活动,为广大公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特色科普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科普日活动,把活动作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举措,突出政治引领和科普价值引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依托各地各级《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强化动员、开放协同、系统谋划,团结更加广泛社会力量、汇聚更加优质科普资源,精心组织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和部门要紧紧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聚焦公众所需所盼,积极构建全国科普日活动良好生态,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广大公众享受科普搭建更加便捷、更高质量、更强支撑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好活动实效和为基层减负,高效、勤俭、务实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和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防范化解包括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在内的各种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判,合理确定活动举办形式,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和风险处置工作方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平稳、安全、有序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发布。2022年8月15日-9月28日,各活动举办单位可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下载“科普中国”客户端,提供科普日活动内容信息,网络活动可提供活动网址信息,以便于平台进行活动推广和公众参与活动。活动主办单位可提供参与活动的科技工作者准确信息,平台可以活动举办单位的名义发送感谢短信,增强科技工作者获得感。请各全国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做好组织动员,鼓励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管理、发布活动信息,便于公众参与。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普中国标识,突出活动品牌。
(二)信息完善。10月14日前,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并提交活动总结材料。
(三)工作总结。10月25日前,各全国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完成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活动推荐工作。主办单位将按照组织动员、数量规模、品牌宣传、科技志愿、联合行动、网络活动话题协同等指标,对活动组织有序、服务基层有效的单位和影响大、关注多、反映好的活动予以表扬。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活动中心)
联系人:王晓萌 刘天扬
联系电话:010-68512519
电子邮箱:kepuri@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C座203
邮编:100863
全国科普日网站(科普中国客户端)技术运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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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