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才〔2023〕202号),经各地、各相关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196家(名单见附件1),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303人(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23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邮政编码:100862
联系电话:(010)58881428、5888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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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